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的由來與故事

最近韓劇在職場上很夯的一句話,在上班族中廣為流傳的,「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」這對許多被壓榨以久的上班族來說,可是一個痛快的抒發,而這句話的出處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,這句話來自於舊約聖經。

對於許多教徒來說,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這八個字其實並不陌生,此八個字出自於舊約聖經中的出埃及記、利末記、申命記中;然而,在舊約聖經中會定義這八個字,其實並不是要人彼此仇勢,而是在大家都沒有犯罪之下,來規定與規範人民,不要犯罪,最主要是用來規範與制定社會秩序。以此讓人不要隨便傷害人、殺人,不然,也會受到等同的刑罰。

而根據不同的宗教,對於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的認知上也會有所不同,像是以東方世界流傳盛廣的佛教,認為這是同仇報復,所以,不慎贊同,對於佛教思想相信因果輪迴,認為這樣的犯罪行為在來世得到因果報應。

可是對於伊斯蘭教徒來說,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卻是治理治安的有效準則,在阿拉伯國家,如有偷竊行為,則會被斷手斷腳;像是有個真實案例發生在伊朗,當時有名婦女被一名男子潑流酸,而法官最後也用以眼還眼的方式判刑這名男子被潑流酸。

而早在秦始皇統治時代,就提倡嚴刑峻法來治理國家,也因此才可以一統天下,或許,對於不同的宗教因為教意不同所以在認知上也會有所以不同,但是,只要不犯罪或侵犯他人,也就不會有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的事情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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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於 2015-03-09